【寫作小學堂】一、標點符號與那些似是而非的文法

會說似是而非,其實筆者也不喜歡被這種東西束縛,畢竟一般人日常講話也沒這麼守規矩,不過講話一般來說是面對面,不懂還可以問對方,網路打字聊天講錯話都不好解釋了——筆者個人慘痛經歷。何況是寫作用錯詞句。希臘哲人蘇格拉底說過:「語言誤用會引發靈魂中的邪惡。」怠惰如筆者寫作經歷累積了幾年,發現這句話還真有幾分道理。

 

標點符號的用法從學校到網路都找的到教學,甚至教育部也有公告用法,現在大小考試都有考作文,理論上標點符號這種東西應該不至於用的太誇張,不過當筆者開始在網路上寫小說之後就發現學校跟現實的差距是很大的——那個差距大概是從美國東岸到美國西岸吧。

筆者看過最多的誤用是用中文寫作,卻用西式半形標點符號,在匿名靠北看過一些這種靠北文,看過的理由也很多,用手機打不出全形標點符號——這其實是代表應該換手機輸入法了;用電腦不會打標點——有一個網站叫Google,輸入關鍵字可以滿足你大部分的需求,不知道哪邊需要用哪個標點——除了Google可以教你以外,教育部也可以。

標點符號修訂與注意事項

標點符號是從1987年開始啟用,隨著時代演進、寫作工具的更替,標點符號也有修訂,筆者這邊列幾個新的用法,以後需要用上的時候不要再搞錯囉!

新增連結號

  • 格式:甲式:—、乙式:~,都佔一格。
  • 功能:用於連結數量或時空的起始
  • 範例:黃爾璇(1936年—2019年),民進黨創黨元老之一,曾任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因為在課堂上分析戒嚴、威權體制與民主,因而遭到東吳大學開除,史稱東吳大學政治系事件。
  • 機場捷運的路線對出國的旅客相當方便,路線是從中壢~台北車站。

修改:原先的音界號(.)改為間隔號

不應該是冷知識的冷知識:刪節號是六點「……」。破折號佔兩格「——」

說到標點符號,筆者還是想到大一如同地獄般的考題:標點。而且是史記,裡面還有一篇是項羽本紀,看到的瞬間我只想死亡,後來是同學跟我說把句子讀順,其實就不用去背,詳細心路歷程在此文:https://rnovel.tw/punctuation/。到期中考之前我都沒有再特別去翻過這幾篇,然後我考了80分。

我寫這段不是用來說嘴我的語感有多強,因為就我聽說,有人考滿分,不過助教沒有透露是誰就是了。

關於文法這件事

其實有人提出過中文沒有文法,不能說這是錯的,但也不是全對,只是作為台灣作者,其實大家已經習慣了,而且中文部份文法其實不是那麼嚴謹,只是因為習慣沒有特別介意,但寫作有時不能那麼隨性,基於文字要讓讀者看得懂,最基本的主詞+動詞+受詞還是要適度遵守,當然語句順序可以調整,倒裝假設所有格還是需要的,中文跟英文不是那麼像的是中文語句其實不一定非要動詞也可以表意。

【寫作小學堂】一、句讀、音律與那些似是而非的文法

(因為覺得這裡應該放一張圖平衡一下畫面,筆者就再找一張照片來放)

起因還是兩種語言的發展基礎跟民族性,中文偏藝術性;英文偏邏輯性,用中文寫好一本書不單單只是精準、沒有冗詞贅句,還要顧及藝術性;但英文的藝術性其實也很美,吳爾芙的散文集我百看不厭就是因為她的藝術性,真的非常美。除此之外,吳爾芙講過一段話:

風格很單純,完全關乎韻律。一旦你掌握了韻律,就不可能用錯字……(下略)

吳爾芙的能力跟成就讓這句話成了理所當然,讀的順不代表不會用錯字,尤其是中文,但中文基本上念的順不一定錯;但念不順的都不太對,筆者以前考國文也是這種心態,對的機率大概……85~90%吧,剩的那10%左右就是要你乖乖唸書的例外了。

筆者的工作是除了賣產品給客人的零售業,也是服務來客的服務業。做這行也一段時間了,要達到最完整的服務,最重要的是完整的要求,需要什麼服務、希望服務人員幫你作到什麼,就算跟我買個袋子也講清楚買袋子,是跟不是、需要跟不需要應該沒有很難,再不然點個頭也可以,挑眉是什麼意思啦!!

好像變職場抱怨了,總之清楚的要求跟文法的基本要求類似,都是把話清楚的概念。筆者在前言有講過,小說就是在說故事,說故事的基本技能就是「把話講清楚」,把話說的漂亮的另一個前提是把話說清楚。我沒打算在這裡開中文的文法課,要寫清楚大概會用到半本搶救吧,可是筆者自恃以前國文很威沒用過搶救(我妹用過),實際上筆者沒用過也考到13級分啦(我人生也就只有這個可以說嘴了,請大家不要傷害筆者脆弱的幼小心靈)

流行語會用的人很多,尤其是輕小,不過流行之所以是流行,就是有可能退。想表達時代感,其實有很多方法可以表達,流行語並不是唯一的管道,鄉民用語也是一樣的意思,不過如果你就是要寫鄉民文化……那就請使用正確吧!用錯比用多還嚴重,而且會被廣大鄉民群而攻之,這應該不是到匿名靠北講兩句可以解決的。

關於這些很多人認為的常識所下的結語

寫了這麼多年,筆者感受到你認為的常識不一定是真的常識,這牽涉到教育、環境,還有其他種種數的出來、數不出來的因素,造就各種看起來很美的句子或規律工整的文法;或者慘不忍睹的句子或文法。不過美感是一回事,對錯是一回事,哪個重要就跟雞生蛋蛋生雞一樣幾乎無法討論,筆者的論點是,讓人看得懂很重要,在能寫出讓人看得懂的句子之後再來討論要把句子寫的多美吧!

其實筆者的標準已經降的很低了,幾年前標準更高,是因為各種微妙的罵聲之後才開始慢慢下降的,至於罵什麼?我想那不是重點了,因為這些被說標點文法的人也沒有再寫作了,可以說是被我嚇跑的,也可以說是覺得寫作是件讓他啊雜的事。這樣也好,讓喜歡寫的人繼續寫;不喜歡的人找到更喜歡的事,對文學界也是另一件好事,出現更好的作品才讓整個產業界更流動,不是嗎?

筆者覺得是,或許有人覺得不是吧!

以上。